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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公开

吴忠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摘要)

稿件来源:吴忠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0-10-26 00:00:00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9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17日向市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耕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彰显履职效果上还有差距方面

  1、针对“理论指导实践不够,履行主责主业还不到位”的问题。采取专题学习、宣讲辅导、上好党课、交流讨论等方式,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先后组织7次集中学习,2次专题讲座,3次书记讲党课,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注重发挥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发展,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实现“以评促建”目的。出台《吴忠市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进一步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多措并举努力提升全市律师万人拥有率,年底前全市律师人数将达371人,市、县两级律师万人比均可达2.3。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协商,深入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机制。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司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明确了各县(市、区)人民调解员最低生活补助专项资金预算数额,为有效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最低生活补助提供了制度保障。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不全面”的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四述”报告内容,把民族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内容。今年党委会研究民族宗教和民族团结工作3次,组织意识形态、民族宗教政策学习5次,坚持每季度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进行排查。严格执行内部刊物、信息等内容审核签发制度,严格信息上网审批流程。对单位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自查“回头看”先后删除信息2条、改正信息1条。责令具体负责公众号人员做出了深刻检查。

  3、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有不足”的问题。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深入排查涉黑涉恶线索。截至2020年8月底,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2023件,成功调处1945件,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举报受理台账,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对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进行专题培训。截至8月底,全市律师共参与代理涉黑涉恶案件34件,参与律师40人次。

  4、针对“帮扶责任人对建档立卡户情况掌握还不精准”的问题。坚持每月召开扶贫工作会,督促全体干部认真落实每月至少入户1次的要求,驻村工作队员指导全体干部进一步规范填写帮扶手册,熟悉建档立卡户的有关情况,利用“建档立卡APP”学习扶贫政策知识,组织扶贫政策考试,确保帮扶责任人做到对建档立卡户人口、土地、房屋、收入、子女就学、致贫原因、帮扶措施等内容一口清。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履行“两个责任”有缺失方面

  5、针对“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还有不足”的问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定期开展专题研究、指导、检查,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党委会研究了4次党风廉政建设。每半年召开党委会专题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今年以来先后对9名职务和职级晋升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对19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6、针对“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没有抓在经常严在日常”的问题。结合正风肃纪大整治活动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将张吉贺案件纳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谈认识、找差距、明措施,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制度,8月份以来,坚持每周组织学习一篇宁夏司法行政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做到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警醒全体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严守纪法。

  7、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吴忠市司法局公文处理规程》,组织了全体干部进行公文写作测试,制作党委文件发文薄和行政文件发文薄。对心得体会全文网络下载和抄袭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检查。先后制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正风肃纪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明确的重点内容,持续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确保了工作作风有提升。

  8、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重修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审批流程,对未经审批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工作,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制度,规范会计做账科目分类,确保每一项报销账目合法合规。

  三、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短板,规章执行不严格方面

  9、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选拨任用程序,认真开展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各个环节的工作,结合纪检、计生等部门复函意见,严格审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考察材料、文件、记录等档案资料,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队伍激发了活力、提升了动力、凝聚了向心力、增强了战斗力。

  10、针对“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逐级建立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四个清单”,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力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积极创建机关党支部“法治为民党旗红”和公证处党支部“党建引领 暖心公证”党建品牌。巩固深化律师行业“一个党员一面旗”党建品牌,打造宁夏昊德、马家明、天纪律所支部创建市级服务品牌和示范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市公证处党支部专门聘用了1名党务工作人员,有效提升了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检查。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保证了发展党员质量。

  11、针对“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中查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加大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2次对各党支部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讲一次党课,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切实推进党建工作上水平。不断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目前,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覆盖面已达到87.5%,较2019年增加了12.5%。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情况,党员报告兑现承诺情况。

  四、中央巡视宁夏反馈意见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还需用力方面

  12、针对“对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宁夏反馈意见吴忠市自查问题‘关于群众民主法治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仍需持续改进’的问题。全面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落实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修订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各部门普法责任。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各级各部门普法重点、普法责任,组织律师宣讲团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50余场。在吴忠日报开设了“以案释法”专栏,吴忠电视台录制播出8期律师“以案释法”节目。利用“吴忠法治”微信公众号,先后开展了“社区矫正法和国家安全法”“疫情防控和防范电信诈骗法律法规”“民法典知识”三个专题有奖竞答活动,参与近15万人次。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着力打造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中心。持续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不断增强农村群众法治意识,宁夏日报对“法律明白人”培养进行了专题报道。

  13、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下属党支部检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支部书记对问题检视整改负总责。责令各支部重新梳理主题教育期间的整改清单,并建立整改销号台账。抓好指导监督检查,8月份对各支部主题教育期间的问题检视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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